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根据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我局组织草拟了《玉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于2026年2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邮箱:yulincqb@163.com。提出意见建议的有关单位,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个人请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
附件:玉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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