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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第1季度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暨建筑起重机械、农民工工资支付、消防安全、招投标工作专项的通报

2024-05-08 15:30     来源: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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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1季度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暨建筑起重机械、农民工工资支付、消防安全、招投标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玉住建管〔2024〕6号)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共对玉林城区内28个在建项目开展检查,发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6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2份、《建设工程消防检查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18份;对8个县(市、区)共检查14个在建项目,发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停工整改建议书》2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建议书》12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检查整改建议书》3份;检查中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对在施工管理过程中违反规定的27位项目经理、27位项目总监、50位安全员、7家施工企业、7家监理企业、3家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实施了动态扣分。 

二、检查发现好的方面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能够认真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后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24〕22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春节后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建函〔2024〕111号)工作部署,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并按照要求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我市在建项目建筑工地有序复工,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状况基本稳定受控。

三、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及参建责任单位未按要求落实节后复工复产“六个一”工作,未向监督部门提交复工申请资料;施工现场的质量通病、安全隐患长期存在,企业开展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存在侥幸心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未能有效落实;部分工程对常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未落到实处,未深刻汲取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高发类型事故教训;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履职、履职不到位现象仍较突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大部分受检工程参建单位能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各项工作,项目在设置维权公示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方面落实较好;施工单位能按照约定履行劳动用工主体责任,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大部分工程在对农民工的日常管理中,能较好地落实登记造册、日常考勤等管理要求,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相关台账资料。但仍有部分工程未能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人工费全过程结算和总包代发等制度。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四、处理意见

为督促各在建工程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遏制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局决定对在本次检查中被责令停工整改的5个项目(详见附件2)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凡是被通报的建筑项目,不能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活动。如在一年内被通报批评达到3次的建筑项目,其施工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2个月;如在一年内被通报批评达到4次的建筑项目,其施工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2年。

附件:1.各方履职及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

2.停工整改项目一览表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各方履职及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

一、参建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不落实情况仍然突出。

部分项目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能认真履行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责任;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施工现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跟踪督促不到位。

(二)项目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情况仍然突出。

部分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未在桂建通平台考勤,项目关键岗位主要管理人员未到位履职现象较为突出;公司月检无检查或通报文件,检查组成人员为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日常质量安全检查履职资料未能提供,或记录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相符,部分存在代签现象;个别项目未提供分包单位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书;监理单位未按要求组织第一次工地会议,周例会纪要材料流于形式,监理旁站记录缺失;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部分项目周检频次不足;监理单位开展检查发现问题未能按时督促整改闭合;未针对现场危大工程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三)工程质量资料管理薄弱。

施工过程中质保资料未同步收集完善;混凝土施工记录未及时更新;分部、分项、检验批等未及时完善验收手续;部分项目未能落实样板引路制度,住宅工程未按要求做实物样板;砼构件外观质量缺陷无处理记录;基础、主体等检测质保资料收集严重滞后于现场施工进度。

二、工程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实体质量方面。

楼梯施工缝留置截面形式不符合标准要求,楼梯板钢筋未通长留设且在中间同一截面断开;构造柱箍筋加密区未加密设置,主筋与后植筋未有效绑扎连接;砌筑砂浆直接堆放在楼板上使用;主体结构砼构件外观胀模、蜂窝、麻面、漏浆现象较普遍;部分构造柱柱头砼疏松不密实,部分项目填充墙砌体未留置足够天数已砌筑封顶砖,填充墙砌体顶部灰缝砂浆不饱满;剪力墙纵横向钢筋交接处未满扎,拉筋设置不足;后浇带钢筋仍有部分项目未能采取防护覆盖措施。

(二)“危大”工程管理方面。

部分项目危大工程内容辨识不正确或未对施工现场危大工程进行辨识,危大工程及超危大工程内容未按要求进行公示或更新;部分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针对性不强;现场危大工程施工实际情况与专项方案不符;部分项目监理规划无危大工程监理内容,无危大工程巡视记录;未能按住建部令37号及广西危大工程实施细则对危大工程实施建档管理。

(三)现场建筑施工安全方面。

1.起重机械:一是起重机械日常维保不到位,维保记录涉嫌造假,起重机械安拆过程安装单位安全员未到场进行监督;二是物料提升机未办理安装告知手续,未检测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无起重量限制器,安全停层装置缺失,架体封闭防护缺失,未独立搭设通道平台,楼层防护门、吊笼门缺失,配重块着陆处未设置防护,附墙拉杆使用螺纹钢与架体直接焊接代替附墙杆;三是施工电梯平台通道出口两侧缝隙较大防护不严密,笼门限位器、机械锁失效,附着架A、B管管口部分未封闭,部分标准节螺栓安装方向错误,个别笼体钢丝绳出现断丝,个别项目存在机械未验收工人私自使用现象;四是塔式起重机基础泡水,回转限位短接而失效,起重量限制器未接线而失效,主卷扬机防脱绳间隙过大、联轴器缓冲胶破损,未安装风速仪、障碍灯、幅度指示牌,平衡臂尾部防护栏杆缺失,驾驶室使用花线,部分杆件变形,顶升平台防护栏杆用铁丝代替螺栓,附着过人通道临边未搭设安全网或临边防护高度不足;年检报告到期未及时开展第三方检测。

2.外脚手架工程:部分项目外架首层、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外架及安全网未超出工作面1.2米以上,外架拉结设置间距过大或转角处未设置拉结;临街外侧立面未采取有效硬质防护措施,外架上堆放较多钢管、模板等材料,局部外架与建筑物距离超150mm未设置防护措施;部分落地式外架安全网未落地封闭,随意设出入口无防护措施;个别项目外架设置在悬挑板上,悬挑板下方未做回顶支撑。

3.模板支撑体系:部分项目模板支撑体系未按专项方案要求搭设;后浇带支撑体系未独立搭设且搭设立杆、横杆设置不足;立杆可调托撑伸出长度、立杆自由端高度超过规范要求,横向拉结设置不足,楼梯支撑立杆斜支;局部支撑体系与外架相连、与电梯井操作架相连。

4.安全防护:部分项目楼层、楼梯临边防护缺失;施工洞口防护不严密,安全警示标志缺失;部分项目电梯井口未采用定型化防护门或被工人拆除后未及时恢复,井口防护高度不足;采光井临边防护缺失;施工升降机楼层出入口两侧间隙过大临边防护不到位;仍有工人未佩戴安全帽,或安全帽绳未正确系挂,或高空作业未系挂安全带。

5.施工临时用电:部分项目施工用电设置不满足TN-S系统要求,PE线未引出到开关箱或用电设备;临时施工用电未设置开关箱使用,现场随意乱接插座乱拉插排,电缆随意拖地泡水;开关箱放置在外架上且箱门随意敞开,部分项目临时用电电缆使用花线。

(四)招标投标领域方面。

未发现将项目化整为零、肢解工程、规避招标,或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及地方保护行为,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对不同所有制企业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等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的现象,建筑市场秩序良好;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对法规及政策理解不透彻,编制招标文件不规范。二是一些评标专家违反规定,一年内接受超过2个招标人委托作为业主代表参加市本级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评标活动。

(五)消防安全方面。

部分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间未签订消防安全管理协议,监理单位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总承包单位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部分项目未落实动火审批制度,未完善消防管理制度,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部分项目生活区未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部分项目灭火器配置不足,部分项目缺少临时消防用水,部分项目安全防护网不是阻燃型,少数项目消防车道不畅通;部分项目施工现场及宿舍存在吸烟情况,部分项目生活区存在私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以上消防安全问题较为突出的项目为玉林市文璟园项目、西城家园项目、玉柴·限价商品房项目(主体、装修配套续建工程)、福泰翰林居、乐祥都汇项目。

(六)现场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方面。

部分项目围挡未按要求设置公益广告,围挡及公益广告破损处未及时更换;部分项目现场主要道路未进行硬化处理;楼层内施工垃圾未清运,未做到工完场地清;部分项目基础施工裸土未能采取覆盖措施,施工期间现场降尘措施未开启;部分项目未安装扬尘监测仪和视频监控设备,或设备数据未接入广西建筑工程智慧安全监管平台。

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项目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未按时足额向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用,未能落实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仍未妥善解决;个别项目分包单位施工人员未纳入总包实名制管理,未设置实名制通道;工人劳务用工合同企业签章、签字手续未完善,未录入农民工实名信息;未及时在农民工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上公布工人的考勤和工资发放情况,工人考勤表与实际不相符。





附件2

停工整改项目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存在问题

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及项目总监

1

福泰翰林居

检查时,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均不在场履职。

广西兴都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宁荣英

广西冠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岑升雲

2

振业江湾家园1#住宅楼

检查时,施工员、质检员均不在场履职;部分区域未按基坑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支护施工。

广西瑞泰建设有限

公司

蔡宗森

广西刚正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杨盛才

3

新金龙大厦

检查时,仅有项目经理在场,现场管理失控,安全资料严重缺失。

广西顺威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谢珍妮

广西金阳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肖珊

序号

项目名称

存在问题

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及项目总监

4

西城家园

基坑边坡部分垂直开挖,局部有塌陷现象,部分区域未按基坑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支护施工。

广西雄泽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邱雁

广西新大厦工程

管理有限公司

梁广源

5

玉州区生态食品加工项目

项目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失控;物料提升机未进行第三方检测已使用。

玉林市旭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宁传权

广西梦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李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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