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玉林高新区(玉东新区)建设局,各物业公司:
按照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玉林市城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玉城管监督发〔2024〕23号)和《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建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切实做好全市物业小区装修建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以全面建立健全物业小区装修建筑垃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为总目标,力争通过3年时间,强化制度、宣传、收集、清运、监管等保障要素建设。
2025年1月起开展集中整治,明确目标任务,全面排查整治,摸清全市物业小区装修建筑垃圾收集和清运等情况,并分别以县(市、区)、物业小区为单位建立台账清单,对存在违规倾倒行为确保整改到位,形成部门间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溯源查处、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
2025年3月起,为常态化整治阶段。进一步完善全市物业小区装修建筑垃圾收集和清运的台账清单,对违规倾倒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发现一起移交一起。
2027年底,部门协作全程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基本完善,建成全市物业小区源头收集和清运的规范治理体系,全市物业小区装修建筑垃圾申报处置核准率实现100%目标,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偷倒乱倒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加强政策宣传
各县(市、区)住建局和物业公司在全市物业小区内加强对装修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宣传引导,利用多媒体、网络等方式发挥舆论导向和媒体监督作用,如在小区微信群发信息进行宣传,或在小区公告栏等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标语等,引导业主按照装修建筑垃圾类别分别进行投放,分类贮存,提高小区业主的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三、强化物业小区装修建筑垃圾管理
(一)做好物业小区装修建筑垃圾收放点的管理工作。在小区内设置集中收放点,并设置相应标志标牌、围挡遮蔽等设施,并公布投放点和临时存放要求等内容。如收放点设置在小区地面上的,要加盖防水设施,防止污染周边环境;如收放点设置在地下室的,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保持周边环境整洁。鼓励小区业主采取袋装存放、箱体收集、提前预约建筑垃圾专业清运公司清运小区装修垃圾等方式,将装修垃圾运到各县(市、区)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
(二)做好物业小区房屋装修前的指导工作。在业主进行装饰装修前,物业公司应将装修建筑垃圾有关要求告知业主,并在《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中,明确装修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分类贮存、收运等相关要求,做到源头管控。
(三)做好物业小区装修建筑垃圾的清运和台账管理工作。各物业服务公司要落实专人负责小区装修垃圾收集清运工作,登记好清运时间、清运车辆的车牌号和司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建立好小区装修垃圾收集清运台账。
三、抽查时间和内容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时间为2025年1月-2027年12月,期间我局将采取定期和随机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各县(市、区)住建局和玉东新区建设局、物业公司和物业小区进行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一)各县(市、区)住建局和玉东新区建设局工作开展、台账建立等情况。(二)各物业小区对装修建筑垃圾的宣传、小区业主对政策的了解、小区装修建筑垃圾收放点的设置、清运和台账管理等情况。
四、依法处置问题
各县(市、区)住建局和玉东新区建设局对专项治理工作中,未按照以上检查要求做好物业小区装修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物业公司和物业小区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和进行全市通报,时限内未能完成整改、存在偷倒乱倒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小区,依法依规移交属地城管执法部门查处。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物业公司和小区自动纳入重点检查范围,扣除企业诚信分和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等活动。
五、健全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住建局和玉东新区建设局要加大对物业小区装修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治理力度,着力形成我市物业小区的管理制度,提高物业小区业主的环保意识和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六、做好台账和工作总结
各县(市、区)住建局和玉东新区建设局要于2025-2027年3、6、9月26日前将专项治理季度工作情况(含附件1-2)和12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年度工作情况(含附件1-2)报送至我局物业管理科,并对照治理内容提炼3-4个正反面典型案例(包含文字描述、照片和移交文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人:周宛蓉,联系电话:2671363,邮箱:ylzjjwyk1363@163.com。
附件:1.玉林市物业小区装修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检查汇总表
2.玉林市物业小区装修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检查表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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