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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9-30 10:15     来源: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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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

(二)承担推进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玉林市情的住房规范性文件;组织和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相关住房制度改革试点。

(三)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相关责任。组织起草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技术规程;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依法实施住房及城乡建设、建设工程消防等各项行政审批。

(四)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行业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行业的责任;拟订房地产业、物业管理的行业发展规划;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屋征收补偿的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五)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研究拟订全市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燃气(含管道燃气)、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工作。

(七)承担规范村镇建设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自治区重点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

(八)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承担推进全市城镇建筑节能减排和建筑科技推广责任;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建筑节能减排;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十)承担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查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及验收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十三)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直属决算单位8个。其中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6个,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市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站、市墙体材料改革站、市城市公用事业站、市房屋征收补偿中心、市燃气管理站。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市消防和抗震建设工程站。

第二部分: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详见附件:玉林市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23,799.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881.28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867.9万元,增长13.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48.29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572.4万元,增长25.02%,主要原因是民主南路改扩建工程、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专项贷款担保费(第一批)补助资金、玉林市城区地下管网普查项目(一期、二期)、南流江流域玉林城区段生活污水直排口五期截污工程等项目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0.56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24.14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收入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5.经营收入0,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6.其他收入32.4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9.59万元,下降68.22%,主要原因是劳保费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917.9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78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23,799.2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2,859.54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2,867.9万元,增长13.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78.71万元:主要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市全过程技术服务预付款2022年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设计费和两新党建组织员工资及选聘经费。

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16.49万元,下降39.46%,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人员随职能划转,对应的经费划入接收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48.13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及局机关及局属各参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4.23万元,下降6.51 %,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人员随职能划转,对应的经费划入接收方

3.卫生健康支出(类)104.94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事业单位医疗。

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4.16万元,下降29.62%,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人员随职能划转,对应的经费划入接收方

4.城乡社区支出(类)19,483.97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项目经费。

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539.07万元,下降30.37%,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支出减少。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156.46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费用和市墙体材料改革站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以及开展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宣传培训、执法检查等专项业务支出。

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7.88万元,增长167.0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玉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费用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0.34万元:主要用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在职人员物业补贴。

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34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在职人员物业补贴在该功能分类支付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60.96万元:主要用于市消防和抗震建设工程站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2.27万元,增长112.4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8.住房保障支出(类)2,494.65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补助和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74.51万元,下降18.72%,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补助减少。

9.其他支出(类)31.37万元:主要用于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1.37万元,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在该功能科目支付

10.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11.年末结转和结余939.6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73万元,增长2.37%,主要原因是背街小巷项目年末结转结余增加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48.29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572.4万元,增长25.02%。其中:基本支出2,195.94万元,项目支出15,652.35万元。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2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7,84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8.8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5.96万元,支出决算为17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主要用于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市全过程技术服务预付款、2022年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设计费和两新党建组织员工资及选聘经费。其中:

201020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0.36万元,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7%。主要用于支付市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站聘用编外人员经费

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市全过程技术服务预付款、2022年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设计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项目经费。

201320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9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两新党建组织员工资及选聘经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项目经费。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4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议军会项目经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项目经费。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69.38万元,支出决算为34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5%。主要用于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及局机关及局属各参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中:208010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生活补贴。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退休人员生活补贴。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生活补贴。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退休人员生活补贴。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56.8万元,支出决算为9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76%。主要用于住建局系统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补助。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退休人员生活补贴。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主要用于市消防和抗震建设工程站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8.71万元,支出决算为16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7%。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人员随职能划转,对应的经费划入接收方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88万元,支出决算为8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43%。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人员随职能划转,对应的经费划入接收方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伍军人慰问金。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退伍军人慰问金。(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5.37万元,支出决算为10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2%。主要用于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事业单位医疗。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人员随职能划转,对应的经费划入接收方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49.17万元,支出决算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25%。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8.86万元,支出决算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0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76.05万元,支出决算数6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6%。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数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69%。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55.97万元,支出决算为14,47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33%。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项目经费。其中:212010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976.42万元,支出决算数1,25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32%。主要用于市住建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城市公用事业站、市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管理站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绩效考评奖金。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数为70万元,支出决算数17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51.59%。主要用于住建局财政资金聘用编外人员经费、专项业务费、死亡抚恤金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追加专项业务费、死亡抚恤金2120107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年初预算数为58.78万元,支出决算数7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0.7%。主要用于市燃气管理站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绩效考核奖励经费、玉林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专项经费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数65.68万元,支出决算数12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97.84%。主要用于局机关优秀公务员奖励、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拨付市消防和抗震建设工程站和市房屋征收补偿中心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绩效考核奖励经费市消防和抗震建设工程站人员变动。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年初预算数17.1万元,支出决算数12,67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4,119.47%。主要用于住建局机关专项业务费、2023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支持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项目、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专项贷款担保费(第一批)补助资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助、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南流江流域玉林城区段生活污水直排口五期截污工程第二期工程款、老旧小区改造、民主南路改扩建工程(一期南段)、玉林市城区地下管网普查项目(二期)、污泥处置费、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和市房屋征收补偿中心财政资金聘用编外人员经费、死亡抚恤金。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调整、追加项目经费。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3万元。主要用于市消防和抗震建设工程站物业补贴。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调整预算追加物业补贴。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168万元。主要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助。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助资金。
  2.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7.48万元,支出决算为15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9.53%。主要用于玉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费用和市墙体材料改革站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以及开展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宣传培训、执法检查等专项业务支出。其中:215010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市墙体材料改革站在职人员补贴。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调整预算追加补贴。2150399其他建筑业运行年初预算数47.48万元,支出决算数5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18.43%。主要用于市墙体材料改革站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以及开展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宣传培训、执法检查等专项业务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绩效考核奖励经费。2150599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玉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经费。(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16020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4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在职人员物业补贴。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调整预算追加物业补贴。(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2200150事业运行年初预算为61.37万元,支出决算为6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3%。主要用于市消防和抗震建设工程站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5.81万元,支出决算为2,49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1.09%。主要用于玉林龙潭产业园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农村危房改造自治区财政补助、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其中:2210103棚户区改造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213.47万元。主要用于玉林龙潭产业园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玉林龙潭产业园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经费。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3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自治区财政补助。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2,105.71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补助。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追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费。2210110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19.78万元。主要用于CCB建融家园.荔安公寓工程进度款。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追加CCB建融家园.荔安公寓工程进度款。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年初预算数10.54万元,支出决算数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94.69%。主要用于市消防和抗震建设工程站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210201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数145.27万元,支出决算数11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76.21%。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人员随职能划转,对应的经费划入接收方。(九)其他支出(类)229999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37万元。主要用于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调整预算,在此功能科目追加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95.9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一)工资福利支出1,69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追加绩效考核奖励经费。二是2023年机构改革,人员随职能划转,对应的经费划入接收方。(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3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人员随职能划转,对应的经费划入接收方。(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3.0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死亡抚恤金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5,000.56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24.14万元,下降11.1%。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00.56万元。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9,556万元,支出决算为5,00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33%。
  4. 城乡社区支出(类)2120802土地开发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1%。主要用于南流江流域玉林城区段生活污水直排口五期截污工程农民工工资。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调整玉林城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预算。
  5. 城乡社区支出(类)2120803城市建设支出年初预算为3,048.62万元,支出决算为3,30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3%。主要用于支付二环北路和玉东大道等6条主要道路(一带一路一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玉林市城区地下管网普查项目(二期)、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费用。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玉林市城区地下管网普查项目(二期)、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
  6. 城乡社区支出(类)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为3,438.38万元,支出决算为12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7%。主要用于支付玉林市国防动员指挥工程指挥联动双回路供电改造工程材料款。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调减人防费、契税补贴款预算。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1.39万元,完成预算的38.85%,比上年减少6.8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人防车辆经费划入市发展改革委,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6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7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65万元,完成预算的77.5%,比上年减少7.4万元,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人防车辆经费划入市发展改革委。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4.65万元,平均每辆2.325万元。(三)公务接待费支出6.75万元,完成预算的71.05%, 比上年增0.55万元,原因是接待任务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116次,人次52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0.16万元,降低17.87%,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4.53万元,降低12.59%。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运行经费划入市发展改革委。(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9.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3.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6.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41.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86.17%。(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3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我局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套。
  7.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6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652.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000.5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组织对二环北路和玉东大道等6条主要道路(一带一路一中心)提升改造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决策依据充分,设立过程基本规范,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制度执行良好。资金支出范围、审批程序和会计核算合规。通过实施项目,为市民群众日常闲提供较好的场地,促进城市品质不断提升。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资金保障不够到位等问题。(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60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95.24%;3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4.76%。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门整体绩效指标设定较为宽泛,多为定性描述,量化不充分,不便于部门整体绩效的量化考核。二是存在受经济下行趋势影响、房地产行业面临较大困境、部门预算调整率较高、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三是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额度安排不足,影响报账的及时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优化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对本单位工作职责进行全面梳理,设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以科学合理的目标要求,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充分发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引导作用。二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三是财政局加快经费拨付进度,额度下达及时。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白蚁预防、房屋安全鉴定项目自评得分为98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万元,执行数为1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房屋鉴定工作177宗,出具单位、居民建筑物危房鉴定报告177份,鉴定房屋面积36,820.41平方米;签订《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公共服务协议》35份建筑面积为167.93万平方米。二是白蚁防治合格率指标值为≥90%,实际完成值为100%;项目验收合格率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三是项目于202312月31日前完成。四是依据年初预算开展工作,项目资金控制在预算目标内。五是保护基础设施以及房屋的住用安全减少白蚁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提升我市生态宜居水平六是项目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98%以上。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自建房居民白蚁防治意识淡薄。因玉林市自建房屋前期没有进行白蚁预防施工居民对白蚁危害认识不够,认为白蚁对人体不构成伤害就放任不管,导致白蚁分飞蔓延,扩大危害面积,部分想防治的居民也找不到途径和方法。每当白蚁繁殖季节,居民多采用土法进行灭治。这些方法治标不治本,白蚁危害依然存在甚至加重。待到居民发现明显的蚁害症状时,往往已带来比较严重的破坏和损失,轻则将受损的房屋部件进行更换,重则对危害的房屋进行拆除重建,直接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下一步改进措施:需要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白蚁防治知识,增强百姓的白蚁预防、灭治意识,调动居民积极性,配合和参与预防、灭治工作。在科普和宣传中,充分释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白蚁防治方针,全民树立无蚁早防,有蚁必治的防治意识。根据白蚁的生活习性和扩散传播主要途径,针对"分飞"、"爬行"和"携带",采取有效的方法杜绝白蚁入室危害;借助典型案例为百姓算白蚁灭治经济,让百姓看到实实在在的投入产生的效益;积极引导居民房屋通风和防潮,杜绝房屋周围遗留可供白蚁生存的食材,断绝一切白蚁可能的传播来源。3.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为我局在推进城区发展、夯实行业经济发展基础、改善村镇面貌、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自评得分为92.45分,一等。第四部分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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