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玉林市墙体材料改革站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墙体材料改革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墙体材料改革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墙体材料改革站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负责玉林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宣传国家和自治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
(二)负责编制本市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发展工作。
(三)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工艺设备备案和民用建筑节能核验工作。
(四)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核退和管理工作(根据桂财税[2017]45号精神保留至2022年4月1日)。
(五)负责组织实施我市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
(六)负责对建筑工程项目使用新型墙材进行核验工作。
(七)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禁止使用粘土砖情况进行核查工作。
(九)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墙体材料改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等监督检查统计上报等工作。
(十一)协助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建筑节能专项执法检查。
(十二)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墙体材料改革站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3人,财政供养人数3人。本单位的主管部门是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二部分:玉林市墙体材料改革站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详见附件:玉林市墙体材料改革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墙体材料改革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84.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4.70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29万元,增长9.41 %,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7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29万元,增长9.41%,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84.7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4.70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29万元,增长9.41%,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专项业务经费开支。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65万元,增长27.01%,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的缴费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类)4.97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事业单位医疗。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27万元,增长5.74%,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3.城乡社区支出(类)6.3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其他行政医疗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16万元,增长4106.66%,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基本支出部分科目增加支出。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56.46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专项项目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12万元,下降3.62%,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4.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33万元,增长7.91%,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6.其他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宣传培训、执法检查等专项业务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墙体材料改革站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7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29万元,增长9.41%。其中:基本支出70.61万元,项目支出14.10万元。
玉林市墙体材料改革站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02万元,支出决算为84.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52 %。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基本支出部分科目增加支出。
(一)208010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绩效考核奖励经费。
(二)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绩效考核奖励经费。
(三)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2.06万元,支出决算为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40%。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预决算差异原因:人员变动。
(四)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2.78万元,支出决算为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2.16万元,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八)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0.04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单位工伤缴费支出。
(九)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专项业务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经费支出。
(十)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专项业务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经费支出。
(十一)215010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基本支出人员经费。
(十二)2150399其他建筑业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47.48万元,支出决算为5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42%。主要用于市墙改站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以及开展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宣传培训、执法检查等专项业务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绩效考核奖励经费和追加专项业务经费。
(十三)2210201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6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5.92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9.04%。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03%。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墙体材料改革站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玉林市墙体材料改革站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因财政资金紧张,未能及时下达企业补助款项。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墙体材料改革站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墙体材料改革站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 55 %,比上年增加0.1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任务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 55 %, 比上年增加0.11万元,原因是本年度接待任务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 次,人次1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 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94万元,下降10.9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71万元,增长10.25%。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 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玉林市墙体材料改革站专项业务经费、财政资金聘用编外人员2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平均得分为二等。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0%; 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2023年度计划工作有效完成,保障了我站的工作有效运转,提高玉林市区墙材企业产品保障,保障了墙材产品质量的安全生产,稳定了发展局面,我站对新型墙体材料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财政紧张,执行率占比不高,绩效管理理念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实施细则,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3)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无部门整体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