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协助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辖区内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受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并对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以及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行为开展监督管理工作,抽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对涉及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和严重影响使用功能部位的质量进行监督抽测,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行为开展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本地区各县(市、区)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对各县(市、区)监督机构及监督员进行层级考核;总结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经验,掌握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状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是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单位,现有事业编制21人,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
第二部分: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445.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435.53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2.05万元,增长13.2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5.53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4.68万元,增长14.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9.6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62万元,下降21.30%,主要原因是用于支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445.2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40.20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6.72万元,增长14.7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3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04万元,增长13.21%,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27.04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市统一规定,按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21万元,增长8.90%,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基数调整。
3.城乡社区支出327.66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6.22万元,增长16.42%,主要原因是人员专班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4.84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市统一规定,按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92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基数调整。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比无变化。
6.年末结转和结余5.0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67万元,下降48.24%,主要原因是用于支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5.5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4.68万元,增长14.36%。其中:基本支出416万元,项目支出18.57万元。
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0.29万元,支出决算为43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3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一)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5.83万元,支出决算为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补助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
(二)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76万元,支出决算为3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8%。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38万元,支出决算为1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四)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16.08万元,支出决算为1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五)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10.74万元,支出决算为1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六)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0.22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七)212010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239.21万元,支出决算为309.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34%。主要用于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聘请专家劳务费等。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八)2210201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26.07万元,支出决算为2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8%。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九)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
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维修费等。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办公维修费增加。
(十)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1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资金聘用编外人员经费、专项业务费。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6.9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50.93万元,年初预算28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4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3.95万元,年初预算5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09万元,年初预算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2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49万元,完成预算的90.74%,比上年增加0.09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机关、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完成预算的94.23%, 比上年增加0.08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次,人次4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和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9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37万元,增长6.66%,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91万元,增长14.69%。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8.5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
组织对“专项业务费”等3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全部按计划完成工作内容,实施效果较好,保障了我站的工作有效运转,使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行业保持了安全生产,稳定发展局面,我站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3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3年我站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宣传方面的投入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2024年我站将继续加大安全监管力量,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运营,工程质量得到保障、能够安全生产。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3)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无部门整体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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