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玉林市燃气管理站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燃气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燃气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燃气管理站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燃气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审核玉林市燃气企业和本行政区域内供应网点的燃气经营许可事项;根据主管部门委托对本行政区域内进行燃气管理相关工作,包括对燃气设施、供应网点的日常安全检查、监督管理等;制定和完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助对燃气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市辖县(市、区)燃气行业进行安全及技术检查和指导;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燃气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燃气管理站(原单位名称玉林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是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单位,有事业编制5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
第二部分:玉林市燃气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玉林市燃气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燃气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24.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24.24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17万元,增长24.1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24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17万元,增长24.15%,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业务费以及玉林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专项工作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24.2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24.24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17万元,增长24.1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1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92万元,下降12.76%,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6.0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27万元,增长4.70%,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类)99.06万元,主要用于我站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5.92万元,增长35.44%,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业务费以及玉林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专项工作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6.03万元,主要是我站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减少。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与2022年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2年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燃气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4.2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17万元,增长24.15%。其中:基本支出96.83万元,项目支出27.41万元。
玉林市燃气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3.49万元,支出决算为12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81%,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业务费以及玉林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专项工作经费。
(一)208010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补助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补助增加。
(二)2080501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补助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补助增加。
(三)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67%。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补助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12月的退休人员补助在2023年1月支付以及退休人员补助增加。
(四)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4万元,支出决算为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五)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2万元,支出决算为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3.72万元,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预决算无差异。
(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2.24万元,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八)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0.05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九)212010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2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聘请专家劳务费等。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玉林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专项工作经费。
(十)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5万元。主要用于我站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业务费。
(十一)2120107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年初预算为58.78万元,支出决算为7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7%。主要用于我站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工资项目。
(十二)212039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8万元。主要用于我站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专项业务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业务费。
(十三)2210201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6.03万元,支出决算为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预决算无差异。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8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3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玉林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专项工作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4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补助增加。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燃气管理站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22年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燃气管理站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2年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76万元,完成预算的95%,比上年增加0.7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76万元,完成预算的95%, 比上年增加0.76万元,原因是2022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2次,人次6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1万元,增长10.16%,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3万元,降低43.58%。主要原因是:减少玉林市燃气预警平台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7.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万元。
组织对“专项业务费”等3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全部按计划完成工作内容,实施效果较好,保障了我站的工作有效运转,使玉林市燃气行业保持了安全生产,稳定发展局面,我站对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3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3年我站在燃气安全监管、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方面的投入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2024年我站将继续加大安全监管力量,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运营,保障安全供用气;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居民群众对安全用气常识的知晓度,确保居民群众冬春季安全用气。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3)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无部门整体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