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
(二)承担推进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玉林市情的住房规范性文件;组织和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相关住房制度改革试点。
(三)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相关责任。组织起草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技术规程;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依法实施住房及城乡建设、建设工程消防、工程防震等各项行政审批。
(四)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行业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行业的责任;拟订房地产业、物业管理的行业发展规划;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屋征收补偿的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五)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研究拟订全市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燃气(含管道燃气)、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工作。
(七)承担规范村镇建设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自治区重点镇建设,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
(八)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承担推进全市城镇建筑节能减排和建筑科技推广责任;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建筑节能减排;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十)承担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查工作。
(十一)承担震害预防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实施;负责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及验收工作。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十三)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直属预算单位8个。其中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6个,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市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站、市墙体材料改革站、市城市公用事业站、市房屋征收补偿中心、市燃气管理站。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市消防和抗震建设工程站。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3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玉林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住房保障科 (玉林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物业管理科(玉林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商品房预售监管科、建筑市场监管科(玉林市重点工程办公室)、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消防管理和震害预防科。另设机关党委。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总收入5219.85万元,同比减少10772.34万元,下降67.36%。2024年总支出5219.85万元,同比减少10772.34万元,下降67.3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划转发改委。玉林城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环北路和玉东大道等6条主要道路(一路一带一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等项目预算收入和支出减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总收入预算5219.85万元,同比减少10772.34万元,下降67.36%。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30.95万元,同比减少390.4万元,下降16.8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划转发改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88.9万元,同比减少6247.1万元,下降65.51%。主要原因是玉林城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环北路和玉东大道等6条主要道路(一路一带一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等项目预算收入和支出减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
单位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总支出预算5219.85万元,同比减少10772.34万元,下降67.36%。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1785.59万元,同比减少259.55万元,下降12.6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划转发改委。
项目支出预算3434.26万元,同比减少10512.79万元,下降75.38%。主要原因是人防项目、玉林城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环北路和玉东大道等6条主要道路(一路一带一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等项目预算收入和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5219.85万元,同比减少10772.34万元,下降67.36%。2024年财政拨款总支出5219.85万元,同比减少10772.34万元,下降67.3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划转发改委。玉林城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环北路和玉东大道等6条主要道路(一路一带一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等项目预算收入和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30.95万元,同比减少390.4万元,下降16.82%。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2万元,同比减少191.76万元,下降97.8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划转发改委。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47.81万元,同比减少21.57万元,下降5.8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划转发改委。
卫生健康支出类116.32万元,同比减少19.05万元,下降14.0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划转发改委。
城乡社区支出类1195.23万元,同比减少160.74万元,下降11.8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划转发改委。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53.73万元,同比增加6.25万元,增长13.16%。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费预算支出增加。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77.31万元,同比增加15.94万元,增长25.97%。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费预算支出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136.34万元,同比减少19.47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划转发改委。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85.59万元,同比减少259.55万元,下降12.6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446.63万元,同比减少223.21万元,下降13.3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划转发改委。
商品和服务支出234.67万元,同比减少57.16万元,下降19.5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划转发改委。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4.29万元,同比增加20.82万元,增长24.9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两费”经费支出预算21.04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减少8.28万元,下降28.2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7.04万元,比上年减少2.46万元,下降25.8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简化接待、压缩接待费用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4.65万元,比上年减少1.35万元,下降22.5%,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4.65万元,比上年减少1.35万元,下降2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防车辆划转发改委。
4.会议费2024年预算安排4.65万元,比上年增加1.65万元,增长55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计会议任务增加。
5.培训费2024年预算安排4.7万元,比上年减少6.12万元,下降56.5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压缩各项培训费用的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3288.9万元,同比减少6267.1万元,下降65.58 %,主要原因是:玉林城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环北路和玉东大道等6条主要道路(一路一带一中心)提升改造等项目预算支出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我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3.53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57万元,下降19.6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防机构划转发改委。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21.75万元,同比增加117.75万元,增长2943.75%。主要原因是需要采购的项目增加。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4.8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06.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四)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5.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288.9万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如下。
重点项目: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预算资金3000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方面,通过提出实施购房以及购买车位契税补贴政策、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优化购房入学模式和优化二手房“带押过户”流程等6项措施,以减轻购房成本,提升市民购房置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设1条数量指标:补贴户数≥3000户;设1条质量指标:按补贴标准发放率=100%;设1条时效指标:补贴发放及时率=100%;设1条成本指标:预算控制率≤100%;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市民生活品质(良好以上);设1条满意度指标:补贴对象好评率(≥9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表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表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表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表7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八、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表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表10 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表11 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二、表12 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公开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