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规建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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