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要求和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现公布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
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住建委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简称“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玉林市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202号,邮编:537000,电话:0775—2670123)。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6年,我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从全局出发,着眼长效,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着力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在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按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开展保密专项检查,确保保密审查职责落实到位。严格执行监督保障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保障了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于2016年6月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及时调整,领导小组由正职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从机构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主要负责推进、组织、协调、指导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落实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行政,增强工作透明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各类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都要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向社会或者在单位内部公开,对内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内容进行了规范。按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市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更新了玉林市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玉林市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住建委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通过多种形式、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查阅、利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需要。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作用。继续加强日常维护和内容及时更新,切实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及时、全面公开主动公开的部门信息,自觉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我委及时向“一中心两馆”等公共场所报送政府信息材料,确保我委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丰富公开内容,保证群众能及时查阅。
三是以服务窗口为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利用行政审批政务大厅,通过印发办事手册,以及设立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
四是不断开辟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我委功能定位,我委严格对照有关材料,认真查阅资料,组织人员对行政权力事项梳理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按照《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玉政发〔2016〕10号)文件要求,于2016年10月11日公开了《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责任清单》、《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于2016年12月2日公开了《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更新并公开了《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政务服务事项办事工作规范》。
(二)预决算及财政资金使用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我委预决算透明度,提升预决算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市财政局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参照财政局统一规范的信息公开的格式及内容,我委在玉林市政府网站、玉林市住建委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于2016年2月26日公开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于2016年9月29日公开了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其他相关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信息按规定进行了公开。
(三)民生信息公开情况——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情况。
我委按照《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 年玉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要求,认真积极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
我委于2016年8月公开了《玉林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实施意见政策解读》,主动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基本建成、分配入住、保障性安居工程责任单位、时间节点要求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定期主动公开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等信息,让社会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内容包括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于2016年10月公开了《玉林市农村危房改造暨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政策》、《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定期主动公开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进展情况。此外,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政府门户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均设立了农村危房改造栏目,公开本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名单。据统计,全市8个县(市、区)均按要求开展了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信息的公开工作。
(四)公开招投标信息情况。
严格做好阳光招投标制度建设,严格信息公开制度。按照上级要求,督促各招标人(业主)在法定媒体公开招标公告、答疑澄清、中标公示、中标候选人等信息。政府投资类项目还必须在广西财政网、玉林市政府网以及玉林市政务中心公告栏等媒体进行信息发布。
2016年来,我委较好地完成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任务,1-12月份,市直工程个数166个,造价67.9亿元,其中公开招标个数132个,造价43.73亿元,邀请招标6个,造价4.16亿元,直接发包个数28个,中标价20.01亿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我委2016年度未发生发布虚假及不完整信息情况。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委按照《条例》规定,每年3月31日前,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住建委门户网站和“一中心两馆”公布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据统计,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22条,工作动态类120条,计划总结类32条,通知公告类98条,城市规划类52条,住房保障类73条,城镇、村镇建设类82条,市场监管类65条,审批服务类94条,其它类102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积极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涉及行政审批、工作动态、住房保障等等。据统计,2016年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其中:报送政务服务中心22条、档案馆17条、公共图书馆17条。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我委政府门户网站网页栏目设置符合《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要求,并能够及时公开和更新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我委2016年度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我委2016年度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事项。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在我委办公场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玉林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并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公开、免费查询,不收取任何公开、查询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委2016年度未发生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从总体来看,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开信息的总量有限,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大,群众对信息公开内容关注度不足;二是信息更新速度有待提高;三是业务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形成工作自觉等。
(二)改进措施
1.扎实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公开目标,加强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及规范、流程等的学习培训,通过公开,提高依法办事水平。
2.关注回应民情民意。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3.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规程,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程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主动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努力提高答复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7年1月9日